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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對於「懲罰」的看法-以六年級為例莊韻彬 張雅芳 林宏仁 涂政豪 姜禮任 余碧雲 林家竹 陳小娟 郭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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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研究動機與目的:小學老師在處理學生問題最常使用的策略,便是「鼓勵」與「懲罰」。其中,鼓勵策略對學生而言通常不會有太大的問題;相反的,懲罰策略在使用上就需要非常小心。其種類、施予之時機、地點等都需要再三斟酌與考慮,否則極容易收到反效果,不可不慎。 幾乎不可避免的是「懲罰」在學校教學與家庭教養中常出現,因為它可以有效處理立即的偏差行為發生。可是,在施予「懲罰」的同時,我們是否已經認清懲罰的合理性與目的?每一次孩子們接受懲罰時,是否已經知道自己所犯的過錯?這些懲罰是否事先約法三章過?孩子在接受懲罰前是否已經被告知其內容?懲罰完畢我們是否有觀察孩子的行為直到改善為止?一連串的問號,是否已經讓你我覺得「懲罰」不再那麼容易。是的,如果懲罰偏離合理性與目的,就淪為大人們出氣甚至是洩忿的一個管道,對孩子沒有任何的幫助,甚至是有害的暴行。 有鑑於此,我們直接讓孩子表達心中的意見,便得以一窺這些習以為常的懲罰方式,在孩子心中真正的看法與想法。因此,本學年教師群藉此一機會探討我們的孩子對於懲罰的看法與相關反應,以作為日後教學上、家長管教上參考的方向。 貳、 研究方法: 問卷分析法。 一、受訪人數:每班20名學生,全學年共180名學生參與,男女不拘。 二、受訪對象:以本校六年級學生為主,不記名作答。 三、問卷回收:回收180份,回收率達100%。 四、統計說明:此問卷均以學生自由意志作答,教師不參與任何提示或意見說明。因此有些題目學生不願作答,或是漏答,造成統計數字上無法符合回收數之現象。但仍算有效問卷,不影響其客觀性與參考價值。 參、 問卷分析: 一、犯錯是否需要懲罰和其助益性 表(一)犯錯是否需要懲罰和其助益性
在表(一1、你認為做錯事時,接受懲罰是必要的嗎?)中,絕大部分的學生都認為做錯事是需要接受懲罰的。只有少數學生持反對意見。這可以看出孩子們對於懲罰的觀點是基於做錯事,而且是普遍支持的看法。 在表(一2、你認為處罰對做錯事的人有沒有改過的幫助?)中,接近半數的學生對於懲罰可以幫助人改過這部分持懷疑的態度;而持正面意見的有72票。這方面顯示出半數的孩子不認為懲罰與改過有著絕對的關係,這讓我們深感意外,因為當師長使用懲罰策略時,其目的就是希望可以藉由懲罰使受罰者的行為得到改善,或者趨近於理想的狀態。由此可知,孩子的看法與師長的想法是有落差的。所以吾等在使用懲罰時必須更加小心謹慎,一方面讓孩子知道他的行為是不對的;一方面使他了解這些懲罰的方式不是出於討厭他、恨他,乃是希望他能改過向善。這樣才不至於適得其反,收到反效果。 二、接受懲罰時的確定性 表(二)接受懲罰時的確定性
在表(二3、通常你在接受懲罰時,是否已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中,過半數的學生都已經知道自己犯錯,且錯在何處。顯示出高年級(六年級)的學生對於行為的正確與否大都可以自行判斷。 在表(二4、通常你在接受懲罰時,是否已知道自己要接受哪種處罰方式?)中,比例最高的是不確定將接受何種的處罰;而有近一成的學生是在完全不清楚的情況下接受處罰。這樣的結果不免令人憂心,顯示出懲罰的策略在使用上不夠謹慎、周延,甚至是隨興的情況下使用之。這樣的情況下,往往得不到最佳的效果。事前的約法三章,訂立規則,師長與孩子才能有所依據,否則同樣的過犯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叫孩子如何心服口服?因此,較好的策略是明確的規範出行為與懲罰的準則,並事前公佈,事後依循,就不會落入前後不一的窘況。
三、懲罰方式與有效性及接受度 表(三) 懲罰方式與有效性及接受度
在表(三8~10、懲罰方式與有效性及接受度)中,我們發現一些有意思的現象與問題。學生對於「處罰方式之熟悉感」中感到熟悉的前五項分別是:挨罵、罰寫、罰站、禁止下課及打手心。顯示出學生在日常學校生活或家庭生活中最常接受的處罰方式就是這些。其中,最常見的就是「挨罵」,足見不管是老師或家長,都非常習慣以「罵」來作為懲罰的一種方法。 另外,學生對於「對我最有效的懲罰方法」中感到有效的前五項分別是:挨罵、罰寫、罰站、禁止下課與嘮叨。有趣的是,前四項「挨罵、罰寫、罰站、禁止下課」恰巧與「處罰方式之熟悉感」的前四名不謀而合,實在令人深感意外與驚訝。而另一項透露的訊息,我們也可以解釋為:教師或家長的懲罰方式對孩子們而言至少是有效的。 再者,學生對於「最討厭的懲罰方法」中感到討厭的前五項分別是:罰寫、打手心、禁止下課、挨罵和嘮叨。這道命題是站在學生的立場而設立的,我們不難看出孩子們的想法。然而,是不是孩子討厭的我們就要一味的摒棄甚至視為洪水猛獸而大加撻伐?事實上也未必如此極端,既然是懲罰,哪有喜歡的道理?若是懲罰的方式讓他不痛不癢,又如何達到效果與目的?因為只要比對一下資料不難發現,在孩子最討厭的懲罰方式中「挨罵、罰寫、禁止下課」這三樣恰巧與「處罰方式之熟悉感」、「對我最有效得懲罰方法」中重複。這意味著,這三項方式是對孩子們最具嚇阻作用的。 四、師長與父母的合理懲罰比較 表(四) 師長與父母的合理懲罰比較
在表(四11~12、師長與父母的合理懲罰比較)中,學生對於老師及父母的懲罰處置,基本上過半數都抱持合理的態度,但是也有近二成五的孩子感到懷疑。在圖(四)中,我們可以清楚發現孩子對於老師與父母雖然都肯定其合理性,但對於老師贊成度顯然比父母的贊成度低,約有11個百分點的落差;相對的,在(不一定)選項中,孩子對教師產生的懷疑比起父母要高出約6個百分點。這告訴我們一個事實,家庭教育(父母的管教)要比學校老師的管教來的讓孩子放心,因此,我們應該更看重的是家庭管教的必要性。 五、懲罰的有效性 表(五) 懲罰的有效性
在表(五14~16、懲罰的有效性)中,我們很訝異的是,孩子對於懲罰的有效與否事實上是質疑的。雖然有近半數的學生抱持有效的看法,然而,也有相當比例的孩子不以為然,顯示出孩子們心中認定,懲罰有時候並不一定與成效畫上等號。因此,師長父母們千萬不要將「懲罰」當作是問題解決的萬靈丹,因為那對孩子而言不一定有效。 另一個值得心慰的事實是,孩子們有很強的反省意願。這表示我們的孩子是可教導可塑造的。在圖(五)中,白色長條指出一個展望:孩子的自主能力如果到達一定水平時,其實是可以自己管好自己的,也就是說,當孩子知道自己做錯事時,他有能力反省甚至改過,如此便不需要「懲罰」了。這實在是值得每位從事教育職志的你我最大的努力方向,當然,更需要父母的全力配合。
六、執行「懲罰」的人選 表(六) 執行「懲罰」的人選
在表(六5、執行「懲罰」的人選)中,我們可以看出父母及老師是孩子們心目中在犯錯時最有資格執行處罰的人物。這和一般的認知相去不遠,不過值得注意的有兩項:(一)、孩子們普遍認為父母比老師更有資格處罰他,因此,在學校學生若有不當行為,亦可以透過親師聯繫,交由父母去處理,不失為另一個選項外,可能更有效。(二)、約四成的孩子也認同祖父母的管教。這當中是否有隔代教養的因素,或是三代同堂者就不得而知,只是教師應更加注意這部分孩子的教養問題,平日做好親師聯絡,就能有效處理偶發問題。 七、被懲罰的原因 表(七) 被懲罰的原因
在表(七6、被懲罰的原因)中,比例最高的都認為師長家人給予懲罰乃是希望自己不要犯錯。實際上前四項都屬於正面選項,至少都接近半數的孩子認同大人們給予的懲罰乃基於愛他們、為他們好的立場;相對的,只有不到四個百分點的孩子認為大人們給予懲罰是基於情緒上的發洩,是拿他出氣。換句話說,孩子是可以判斷大人們懲罰他們時的用意、動機。若是懲罰只落入情緒性的發洩,相信孩子不但不會接受,對孩子原本錯誤的行為更沒有指正的功能,反而造成更多的問題。因此,不可不慎。
八、何種行為(情況)會被懲罰 表(八) 何種行為(情況)會被懲罰
在表(八7、何種行為【情況】會被懲罰)中,各種行為的選擇比例都沒有超過半數;同時,各選項中的選擇比例接近(只有偷竊、在家欺負弟妹、其他等選項選擇比例較低)。有人建議將「不聽話」也納入選項中,經大家討論後深覺應該將不聽話細分為各種不同面向,加以選擇,更容易釐清孩子的不良行為。小學高年級的學生中的行為問題最嚴重的就是「打架」,又以男學生為最多。此種用暴力解決問題的模式若不適時制止,會造成孩子們錯誤的認知與習慣,日後面臨問題將只會以暴力解決,而無法思考採取正確的問題解決方式。因此,老師家長不可不慎。 九、會不會討厭懲罰自己的人 表(九)會不會討厭懲罰自己的人
在表(九13、會不會討厭懲罰自己的人)中,近五成的學生認為不會討厭處罰自己的人,換句話說,孩子們認為自己「罪有應得」時,較不會產生排斥心態。但須注意的是,近三成的孩子持保留的態度。這個現象更可以說明,不是我們愛怎麼做就可以怎麼做。在六年級這個階段的孩子,基本上價值判對、是非對錯都有基本的概念,因此,懲罰的策略與方式、時機、輕重的運用便顯得格外重要。
肆、 結論與建議: 綜觀上述的資料,我們對於孩子們在懲罰下的看法有更進一步的了解。事實上,筆者認為,懲罰本身不是重點,重點在於心態。我們親師應有的正確心態應該是:以愛心、耐心幫助孩子隨時隨地改正偏差的行為及態度。在學校,老師的職責除了教學外,更重要的是學生的輔導工作,多和學生「談」也許是不錯的方法。筆者會懲罰學生,但是在懲罰前一定要孩子了解為何被懲罰及懲罰的項目是什麼,懲罰後更要找時間與孩子聊內心的感受、有無啟發等等問題,因此孩子並不會懼怕老師,反而會因此認定老師是有原則且一視同仁的,進而支持老師的管教。 在家,父母親更需要每天撥出空來陪孩子們聊聊天、說說話,建立互信與友誼。以筆者自身的經驗出發來看,確實如此。小時後父親管教我們相當嚴厲,稍有差池一定免不了一頓打罵。可是,事後父親一定會講道理給我們知道,再加上平常父親常與我們閒聊,遇到好的表現便大大鼓勵一番。因此,即使是做錯事被處罰,我們都毫無怨言,因為那是應得的。關鍵就在於,我們都確信父親的管教是出於「愛」。 很多老師都認為現在的孩子難管教,稍有懲罰動輒得咎,吃力不討好,以至於根本不想管,反正不是我的小孩,何必呢!事實上,這樣的惡性循環下犧牲的是孩子,是我們的社會。我們應該重視的是和孩子的互動,與孩子一起培養信賴感與安全感。「懲罰」只要能被接受,就會產生其正面意義,問題在於如何被接受,這是所有親師應當思考的問題。 有賞便有罰。賞罰分明下才有辦法培養出是非分明的孩子,因此不要一味認為懲罰就是不好的策略,也不要天真的以為鼓勵可以代替懲罰,因為不是所有孩子都適用同一種方法與策略。甚至我們可以大膽的說,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站在這個的立場,「因材施教」是老師們最遠大的教學理念,因此不管是「賞識教育」或是「懲罰教育」,只要適合孩子的方法就是好方法。再強調,「懲罰」只是方法、策略,重點在於我們的心態是什麼,我們有沒有足夠的「愛」來愛我們的孩子。 伍、參考資料: 許慧玲(1988)。教室管理。台北:心理出版社。 林青山譯(E.Mayer著)(1997)。教育心理學。台北:三民書局。 金樹人編譯(C.M查理士著)(1994)。教室裡的春天。台北:張老師文化。 程紋貞(2003)。雲林縣安定國小讀書會活動設計方案-賞識你的孩子。 www.atps.ylc.edu.tw/read-2.html
陸、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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